成本类别 归集原则 说明
房屋开发建造成本 - 按房地产开发类别归集 - 对于企业在房屋开发核算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如成本核算对象可被清楚地分开,则应直接计入所归类立项的各自成本项目;如无法分开,可先汇集核算,待土地开发完成后,用于房屋建设时,再采用一定的方法分析结转计入各自的成本项目。
土地开发成本 - 可分别按每一独立的开发项目,或按一定区域,或地块进行归集 - 土地开发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土地开发成本中的直接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等,均应直接计入土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包括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土地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先单独进行汇集,期末再按照一定方法分配计入土地开发成本各成本项目。
配套设施成本 - 以开发区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为归集对象 - 计入商品房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应以开发区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为依据,计入商品房成本核算对象中。但在配套设施成本费用归集的过程中,应遵循以每一独立的配套设施为基本核算对象的原则进行成本归集,当开发区成本核算对象和各独立的配套设施竣工后,再将各配套设施的成本分摊计入各产品成本中。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 代建工程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按已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进行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的归集。
本文关键字:成本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