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补充协议(附件)

时间:01-27 20:28:51 浏览:6988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装修装饰

   装修管理补充协议(附件)

   为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卫生,共同维护业主公共利益,有关业主的装修期限及装修清洁维护费用事宜,特作以下补充协议:

   1、在正常情况下,从业主正式接收物业之日起(符合交楼标准),在9个月内业主须完成室内装修工程。

   2、业主或施工队在办理装修手续时,物业公司预收清洁维护费3元/m2 。若业主或施工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装修工程的,物业公司只按1元/m2 标准收费,其余给予退还。

   3、若业主或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超过9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的,物业公司退还清洁维护费的单价标准为2元/m2的80%。

   4、若装修工程超过12个月以上的,物业公司所预收的清洁维护费不退还。

   以上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正本同等生效。

   甲 方: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幢室/铺

   负责人(代表):业主(代表):

   双方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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