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

时间:01-27 20:28:26 浏览:6145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装修装饰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1121日起施行。2001121日及以前已批准立项的商品住宅项目,不适用本规定。市规划委、市建委《关于颁执行<北京市住宅工程装修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首规办秘字[1998]27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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