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防火安全三级管理检查制度

时间:01-27 20:27:09 浏览:6408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安全施工

    为了预防物业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为业主/住户提供安全环境,保障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防火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一、建立三级防火管理机构:

    管理公司建立三级防火机构,任命三级防火机构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

    1、管理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责任人。

    (1)负责公司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

    (2)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3)负责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消防规章制度的建立,研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4)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部及技术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长等组成。

    (5)三级消防机构组织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调整。

    2、保安部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

    (1)对公司防火责任人负责;

    (2)负责制定小区防火及检查计划;

    (3)负责保安员、管理员培训工作,制定小区灭火应急措施;

    (4)监督、指导各区防火工作开展和实施;

    (5)负责各管理处消防责任制的制定和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

    (6)负责组织住户消防疏散演练;

    (7)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及更换。

    3、各区域经理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1)对本区的消防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区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

    (3)监督消防专业公司对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广东省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管理规顶定》,认真“三落实”:

    (1)责任落实。按照项目管理方法把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部门。

    (2)器材落实。坚持做到每栋住宅楼宇的消防器材齐全,随时均可使用。

    (3)检查落实。定期组织大检查,每月由各区、各部门进行自查,平时设置专人重点抽查,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消除。

    二、实施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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