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项目:室内设施损坏之维修或更换(如:水龙头、排气扇、灯饰、洁具、门锁、玻璃座架及其它水电设施等)。
接到业主的水电维修要求后,在《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预约登记表》(附表,略)上作详细记录,查实需维修项目已否过保修期,若已过保修期,则需即时与业主说明有关事宜,并据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填写《工作单》(附表,略)。
填单要求:
注明出单日期、填写人姓名。
注明业主可否留家或已否留匙。
注明需维修项目的约定维修时间及其是否属于保修范围。
本单一式二份,第二联交水电维修组,第一联本部留底。
通知水电维修组派员签单。
跟进:工程完工期到后,跟进人员凭水电维修组反馈之维修单核对完工情况(必要时致电业主征询意见)。当超出约定时间(以一天为准)仍未完工时,跟进人员须向水电维修组详细了解原因并应立即向业主进行解释,解释应得到业主的认同。如业主不能认同的,应立即向主任汇报。主任接到汇报后,应立即与水电维修组主管沟通协调,商定解决措施,并亲自向客户进行解释。
资料记录存档:由跟进人员负责对有关部门的维修反馈单进行核销,本部留存的维修单交收费文员存入业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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