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6:31 浏览:6702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电气工程
5关于误差问题
试验方法应严格按标准规定进行,但由于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的差异以及材料的匀质性、设备仪器、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都会使试验结果产生误差,试验误差有3种,一种是同一组试件之间的误差,若该误差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是允许的,但若超出了允许范围则应重新试验。例如在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或抗折强度测定值中,若有两个测定值与中间值的偏差均超过了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验应重做。另一种误差是将同一个样品分成2个或3个试样,用相同方法在同一仪器上分别进行试验所得结果之间的误差,称为平行试验误差。例如砂的筛分析,两次试验求得的细度模数之间应>0.20,表观密度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应>20kg/m3等。还有一种误差是同一材料、同一样品在不同试验设备所获得的试验结果的误差,称为再现性误差或对比试验误差。其试验一般是将水泥、钢材等较匀质材料的样品等分为两份,一份交当地质检机构,另一份留本单位,分析比较两个测试单位的试验结果,若相对误差较大,应找出原因并予以改进。这种实验根据需要每年可进行1~2次,以提高本单位的试验质量。
6加荷速度
在常温试验条件下,如果材料作力学性能测试时加荷度较快,试件的变形滞后于加在其上的荷载,测出的强度值就会高于材料的固有强度。如测钢筋的屈服点时加荷速度较快,屈服点值会有所提高。水泥、混凝土、砖等试件的抗折、抗压及加荷速度的快慢对测定结果都有影响。因此加荷速度应严格按照材料标准和操作规程操作试验机。加荷要连续、均匀,当试件开始迅速变形接近破坏时,停止调整试验机油门,直至测出试件最大的荷载值。
7、样品的过程控制
还必须在建筑材料检测上进行有效地控制。现一重要间题论及和工程结构事故的关系。行材料检测方式及其弊端现行材料检测方式均是“送样式”。原是施工企业送样,自九十年代初实行工程监理后,由监理方在单上签字见证,然后施工技术人员将“样品”送到材料检测中心(站),应该承认,大部分施工企业所材料样品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取样;但也不能否认,施工人员没有按规定取样,或干脆送假样,比如水筋、砖,以及复合材料的混凝土和砂浆等。这样,送样不能代表样品总体,即使样品合格,也不能代表的材料合格。有的材料检测部门似乎知道这种简单的关系,故在检测报告单上说明:“本检测结论只对来样负责”。由于材料样品不一定真实,故而对工程质量的评价也就不完全真实。因此,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检测报告单和其它技术资料,即使评定该工程为优良,最终实际上也可能根本达不到优良标准,如果其它环节再失控,出现工程结构事故就是完全有可能的了。从以上分析来看,“送样式”的材料检测方法其样品不能够完全代表工程质量的真实性,不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预防工程结构事故。改革现行材料检测方式,变“施工企业送检式”为“检测部门抽检式”将企业和大专院校的材料检测中心一律取消,变其为政府部门编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要对工程质量,其检测结论应具有真实性、公正性。它的任务和决定了建筑材料检测部门必须改变以盈利为目的业性质,变为管理与监督的执法性质。这样,可将的材料检测中心(站)划归为和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能的政府部门,或可合并到工程质量监督站,统一当地建委领导,以加大工程质量检测与监督的力转变检测方式
总之,建筑工程要对人民负责,再也不能让倒塌事故的悲剧重演。这就要求必须把工程建设材料管理纳入“依法治国”的轨道。
参考文献:
1、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建筑工程检测技术与管理》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6版。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