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 ,从审美的正反价值看,中国园林的湖石标准“透、瘦、皱、漏”和盆景标准“枯、老、曲、病”,日本园林枯山水的“枯、寂、佗”和茶庭的“和、寂、清、敬”现象,都是反常态的现象。质言之,是一种丑。一树之丑(盆景)为小丑,一石(湖石)之丑为中丑,组石(枯山水)之丑为大丑,仪式(茶庭)之丑为奇丑。中国园林的丑偏向于具象和物质之丑陋;而日本园林的丑则偏向于环境、气氛和精神之丑。这种现象必须用审美价值与审美反价值的理论来解释。
审美价值的各种形态是摆动于主客体和谐与不和谐两级之间的关系序列。如果说和谐关系是美,那么不和谐关系就是丑。前后者分别是审美正面和反面的价值形态表现。故美与丑是相比较而存在,相对立而共存的特殊审美价值形态,是一个审美反价值的基本形态。清代刘熙载说:“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一丑字之中,丘壑万千。”
丑石、病梅、枯山水的审美价值在于:首先,美丑虽处两级,却共处一个审美价值体系。第二 ,美丑相互对立,在一定的条件下又互相转化。第三,丑石外表不美,却蕴藏着丰富与变化,显示出某种深邃的意蕴。因此,中日园林的内部都同时存在着美与丑的矛盾。
从中日两国园林美丑的发生发展历史上看,人类最先发现的是符合目的的自然和社会的美之正价值,把美的形式结构物化为园林景观。后来,人类又发现了自然和社会丑的反价值,并物化为园林景观,就出现了诸如丑石、病梅、枯山水、曲水、幽静的现象。中国园林的丑只停留在物的阶段,而日本园林的丑则进入到了精神的阶段。
从审美终极上看,中国园林的审美终极是天人合一,而日本园林的审美终极是人佛合一,或者说就是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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