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目录
设计说明、门表、材料表、平面布置图、天花布置图、地花布置及索引图、立面图、拦河立面图、天花大样图、大厅立柱详图
设计说明
二. 设计指导思想:
1.设计理念
本设计力图再现建筑空间本身的美,而使装修手段与手法退居其次,多数室内作品予人过多的装饰感觉,在这里,我们不希望这样,我们希望它是空间本身具备和拥有的,这样做并不是排斥装饰手段与手法,而是要使装饰成为空间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设计中恰当地加入当地文化特色的元素,使得空间体现其独特的个性.
2.空间气质
空间气质是整个空间的灵魂,在功能空间整体地,完美地传达出文体中心特有的气质是整个设计的关键.这个贯穿整个设计过程的指导思想,如实地体现在对每个空间的细节处理中,虽各个空间的特点各有不同,发出的是不同的声音和表现出各种不同的心理感受,但目的是共同的,正如优美乐章中的各个音符.
3.设计手法
摒弃背离空间主题的材料表现,自我沉迷的手法炫耀,以建筑材料的语言与方法创造空间 表达空间 再现空间,以更艺术化的方式体现空间的品质.
4.室内光环境设计
a.节能:注重环保概念是设计的潮流,也是设计师职责所在.
b.照明功能:可根据不同空间对照度,光源及照明方式的不同需求,保证室内照明,制造良好的环境气氛.
c.装饰性:好的灯光设计是室内空间新秩序的重要一环,有效提高室内环境空间的品质,因此用灯具的装饰性,光线的雕塑性不仅体现建筑设计的形体美,因此也是对空间的再创造.
5.空调与排风
室内设计对于空调与排风的考虑通常是在满足正常设备要求的前提下,考虑与室内天花造型有配合,不仅不影响美观,甚至利用风口做装饰材料,将技术与艺术完美的结合起来.
三.施工做法说明:
(一)设备安装:
1.重型灯具,水管及有震动的电扇,风道等,须另行吊挂在顶板,不得与吊顶龙骨相连.
2.轻型灯具,风口等可吊挂在原有或附加大,中龙骨上,但必须做加固处理.
3.装饰工程施工中作好与设备工种协调配合工作,在保证装饰效果的前提下,空调风口,消防喷淋等位置做到均衡布置.个别设备在影响整体效果时作适当调整.
(二)吊顶工程:
1.吊顶基底:
本项目吊顶基底除个别特殊造型外,主要采用U型系列轻钢吊顶龙骨(上人型).
(1)吊顶所用龙骨,吊杆,连接件必须符合产品组合要求.安装位置,造型尺寸必须准确.龙骨构架排列整齐顺直,表面必须平整.
(2)龙骨架构联接必须牢固,拼缝严密无松动,安全可靠.
(3)个别特殊造型局部采用木结构基底,木结构须按防火规范进行防火处理.
(4)空调出风口,回风口的具体位置,尺寸及材料,除本施工图中注明调整外,均根据建筑空调设计图纸(材料建议选用铝合金白色珐琅无光烤漆).
(5)吊顶用轻钢龙骨除本施工图中已注明以外,均采U型轻钢龙骨 0.6厚(上人型).采用8钢筋吊杆, 承载龙骨间距900-1100MM,覆面龙骨间距600X300.石膏板采用12X1200X3000MM护面纸防水石膏板,专用螺钉固定,并采用进口穿孔纸带,底层,表面处理嵌缝腻子.
2.吊顶面层:
(1).纸面石膏面层:
A.罩面板的材质,品种,规格,及吊造型的基层构造,固定办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B.纸面石膏板接缝均匀 顺直 位于龙骨上,自攻钉间距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洞口处理:
设备口 灯具的位置必须按板块 图案 分格对称布局合理.开口边缘整齐,护口严密,不露缝,排列横竖均匀 顺直 整齐 协调美观.受风压的吊顶板必须做固定处理.吊顶板与墙面 窗帘盒 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漏缝现象.
(三)墙面工程:
块材饰面:
A.以块材为饰面的基底,必须坚实干净,粘贴用料干挂配件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
B.饰面板(砖)的品种 级别 规格 形状 平整度 几何尺寸 光洁度 颜色和图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C.面层与基层镶贴牢固,粘接强度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以水泥为主要粘接材料时严禁空鼓,不得有歪斜及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
D.饰面板(砖)接缝填嵌密实宽窄一致,纵横向无明显错台错位.
(四)地面工程:
1.基底表面必须平整,四角方正.有地漏和供排除液体的基底,其坡度应满足排液体要求.
2.基底构造层(保温层 防潮层 找平层 结合层)的材质,强度,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铺设800X800m山东白麻,青砖,800X800m云丝麻,600mX600m山东白麻, 济南青花岗岩应平整光滑,并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五)涂饰工程:
1.墙面基底:
A.基底工程必须表面平整,立面垂直,接缝顺平,边角方正,尺寸精确.
B.钢,木龙骨(搁棚立筋)线槽安装位置必须正确,连接牢固,安全可靠,不得弯曲,变形,木件无劈裂,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C.以涂料 裱糊为饰面的以抹灰面为基底的质量要求:抹灰面达到高级抹灰面标准.灰表面色泽一致,当使用遮盖力不强的面料时,灰面应为纯白色.
D.以涂料 裱糊为饰面的,以胶合板和纸面石膏板为基底的应用耐水板面 表面干净光滑,割面整齐,接缝严密,接缝的阳角处采用专用封边胶带,无挂胶,无外钉帽,与骨架紧贴牢固.裱糊 涂料工程要求基底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混凝土面 抹灰面不大于8%,木板面不不大于8%.
2.涂料饰面:
A.工程涂料饰所用涂料和半成品的品名 等级 种类 颜色 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或选定样品的要求.(应附有使用说明书)
B.喷涂的涂膜厚度应均匀,颜色一致,喷点\喷花的突出点要手感适宜,不掉粒.喷涂接茬应留在分格缝出切无明显色差,无分格缝时接茬不得有搭接痕迹,喷涂表面清洁无污染.
3.油漆工程:
A.油漆工程应在地面工程 水暖电器安装工程完工后进行.施工时环境温度要求不低于10摄氏度,相对湿度不大于60%.
B.油漆涂刷时,基层表面应充分干燥,木基层含水率应控制在12%,抹灰表面不大于6%,每遍油漆施工时,应待前一遍油漆干燥后进行,涂刷最后一遍油漆时,不得随意加入催化剂.
C.木基层涂刷油漆时,应横平竖直,纵横交错,均匀一致.涂刷清色油漆时,在操作中应注意色调均匀,拼色相互一致,棕眼刮平,木纹清楚,表面不得显露疤痕.不允许有漏刷 脱皮 斑迹 裹棱 流坠 皱皮现象;表面光亮柔和,光滑无挡手感,颜色一致,无刷纹.
四.施工注意事项:
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设计方图纸进行必要的校对,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计方,由设计方协调解决.
2. 墙体施工时,应先校对各专业图纸,施工单位各专业间应密切配合严格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计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按单方图纸施工.
3. 所有管道及施工洞待设备安装完毕后均应以不燃材料封严堵实.
4. 填充墙 轻隔墙均应做至结构顶板顶部并封严.墙体在吊顶以上的部分应在设备管道安装完成后再进行施工.
5. 砌块墙体应按规定设置构造柱及圈梁,构造柱及圈梁与砌块墙体间应有可靠拉结,构造柱及圈梁的布置及规格必须符合规范.
6. 凡靠墙木构件 木门樘等材料均应事先涂刷防腐剂或氟化钠两道.
7. 所有木装修均需事先在板背及龙骨上按规范要求涂刷防火涂料.
8. 所有露明吊挂 支撑钢杆件 埋铁等铁件均需镀锌或刷防锈漆两道.
9. 铝合金窗所用连接件及固定件,除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处理.连接时需在与铝材接触处加设塑料或橡胶垫片.
10. 凡需做防水层的楼 屋面,在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进行48小时闭水试验,井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1. 如施工中发现材料做法厚度与材料做法表中不一致,可在设计方认可的条件下,对其中垫层或混凝土找坡层厚度作适当增减.
12. 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其性能指标均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中优等品的标准.
13. 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