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物业管理-日本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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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居民都是通过租借和购买两种方式解决住房。据建设省的调查,租借房屋者约占37.4%,购买者约占62.3%。在这些住宅中,除一部分是独立住宅外,更多的是公寓住宅。这一节主要介绍日本公寓住宅的物业管理。

  一、公寓管理的形式
  在公寓管理中,有“委托管理”和“自主管理”两种方式。

  (一)委托管理

  指委托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寓实施管理。在日本房地产业中,有一种综合性服务企业,从公寓房屋的销售,到介绍住户、征收房租、提高房租的交涉和养护管理等,都可以代理经营。还有一种具有独特的综合商社职能的行业,它从住户的介绍到经营、税务、法律咨询、修补、更新手续、保证入住率、减少空房率等都可以承担。这种委托有能力的企业管理公寓,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公寓委托管理,需支付约为房租收入的5-10%的管理费用。

  (二)自主管理

  各业主直接管理公寓的共用部分、共同设施和场地。为实施自主管理,在各业主的自愿参与下组成管理委员会(管理小组),开展有组织的管理。自主管理一般采取各业主轮流承担管理事务的方式。这种自主管理方式的最大优点是节约开支。但是,自主管理也存在着种种问题:

  第一,它受到规模上的限制,仅适用于小规模的公寓管理,此外,还受住户对自主管理认识和自身素质的制约,勤奋、负责的住户能达到一定的管理水准,反之,问题较多。

  第二,在公寓管理中,有些项目需要较高的技术,例如,电梯的检修、设备的管理等,需要精通专业的技术人员,或依靠专业的管理公司才能胜任。

  (三)兼容式管理

  作为自主管理和委托管理的补充,出现了双功能兼容的管理方式,一部分管理项目委托专业管理公司负责,一部分项目采取自主管理。

  二、公寓管理的相关法规
  日本政府于1983年5月21日修订了《关于建筑物的产权所有等的法律》(俗称《公寓法》)。在此基础上,同年10月建设省制订了《中高层共同住宅标准管理规约》(以下简称《规约》),它与1982年1月建设省制订的《中高层共同住宅标准管理委托契约书》(以下简称《委托契约书》)以及1987年7月的《中高层共同住宅管理业务处理准则》等一齐作为官方标准法律样本,明确要求每位住户在其购房时必须依照这些样本(可酌情予以适量补充、调整)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约,以确立双方的法律关系。其中《规约》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先与全体住户签订(即“全员捺印”),原本存物业管理公司。然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再据此与每位住户分别签约。其意义在于后者是前者的延续与派生,个体(每个住户)不得对抗整体(全体住户),物业管理公司和所有住户的权利义务均限定在政府《规约》之中。

  对于公寓大厦的专业操作,日本也有较为严格、周详的法律规定。有《大楼管理法》、《警卫业法》、《消防法》等。这些规定对从业资格、操作规范、质量要求、安全保障,技术指标等都作了具体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论是自我操作还是外聘操作都须执行上述规定。

  以大楼清扫技师为例,如要进行玻璃幕墙清洗工作,一要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二要了解并熟练选配所有清洁剂;三要正确使用擦拭器具,并具常见故障修理技术;四要根据清洁药剂的药效持久力排出作业间隔周期,既保持幕墙的整洁又控制清洗的成本;五要具备高空吊仓作业的从业执照。

  三、公寓管理的内容
  公寓正式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的管理

  1.秩序维持管理

  为了保持同一公寓中的居住者能长期舒适地生活,必须具备一定的秩序和规则,如深夜饮酒高歌、夫妇吵架、通宵打麻将等等,都会干扰宁静的生活环境。这种事屡次发生,会使公寓品位下降,住户减少,空室增加。为了避免这些麻烦,在选择住户时,应在合同书中明确一些要求,并张贴出来,达到众所周知的目的。

  2.共同体管理

  所谓共同体管理是住户间相互交流,即所谓相互理解的精神管理。如果公寓中的人们缺乏交流,互不关心,万一发生事故——犯罪、火灾,就会产生不良后果。为此,可以成立住户的自治组织。

  3.防犯管理

  和一家一户住宅不同,公寓中容易发生盗窃案。为了防止被窃,应该使用门链或安装各家共同的紧急门铃等。公寓管理者还应和地方署的防犯课联系,及时了解公寓周围的防犯信息,把必要的注意事项向业主公布。这方面的工作通常由专职管理人员来负责。

  (二)物的管理

  1.建筑物的维护管理

  新的建筑物及设备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都会导致其损害。这就要求采取及时、可行的措施,以保持建筑物的完整和原貌。建筑物、设备的修缮维护是物业管理经营者的主要任务之一,而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对建筑物作为商品的认识问题,应该从平时做起,注意保养。保养得如何,建筑物的寿命长短相差很大。为此,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建筑物,经过几年以后,哪些地方要进行检查、修理,应该制定好计划;

  (2)请建筑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3)事先做好与建筑业有关行业的一览表(木匠、水泥匠、上下水道、电气工程等),以防万一。

  2.防灾管理

  作为公寓的业主,最担心发生火灾。事实上,公寓火灾的发生率最高,特别是单身者使用的公寓,躺着吸烟或火油炉使用的不当心而引起的火灾较多,预防火灾首先要引起住户的重视。物业管理经营者应在以下方面加以注意。

  (1)在建筑设计时,请有关部门从防火、抗震的观点出发,考虑如何设计;

  (2)火灾报警器、灭火器、避难器具、避难通道的装备与检验,平时就加以重视,定期检查,做到让住户众所周知;

  (3)走访消防署听取有关灭火的注意事项。

  除此之外,考虑到万一发生火灾的损失赔偿问题,可以加入火灾保险。

××公寓在保养、修缮,以及防火方面具体做法如下:


  (三)共用部分的管理

  在公寓里,房屋以外的部分如楼梯通道、大门、门灯等等,是住户共同使用的部分,这就存在着共同管理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公寓,以公共利益费名义征收共用部分的维护管理费,按照人数均摊,各家从1000日元到3000日元不等。这种管理费的收法,可以放在房租中,也可以另收,即使包括在房租中,也必须单独计算。

  (四)卫生管理

  像公寓这种共同生活的场所,人们出入频繁。为了保持公寓品位,卫生管理绝不可少。疏于管理,不洁的公寓就成了蟑螂、老鼠等害虫的窝,也容易引发传染病。居室是住户各自负责的领域,那么共用部分的卫生管理是业主的任务。

  (五)经营事务管理

  房租的征收是公寓维持经营的根本保证,其管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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